林 紅
十堰市自4月1日起實施“禁酒令”以來,很受黨員干部和群眾的熱烈擁護;同時也為市委、市政府的決策叫好。
對于禁酒令的執行,各地政府也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可它仍然不能管住個別領導干部的嘴。竹紀2010年3號文件關于轉發我市范某、吳某等同志嚴重違反禁酒令情況的通報。值得各地領導干部深思,應引以為戒,別拿市委、市政府的“禁令”當兒戲。
筆者認為,各地政府應加大監督、責任追究和有獎舉報等獎勵制度,不能讓干群擁護的好決策走形式,如果上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斷嚴重損害市委、市政府決定;而且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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