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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陽光生活”系列雜談之四
發布時間: 2007-07-01 00:00 來源: 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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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頸觀棋,不亦樂乎

  在庸城的街道巷子里有一道獨特的風景,那就是“棋攤”。無論春夏秋冬,棋攤總是那么熱鬧,兩人執棋一圈人圍觀,引頸如鵝,時而哄堂大笑,時而扼腕嘆息。無貴賤、無尊卑,大家求得一樂,這種“樂”就是尋常之樂。
  什么是尋常之樂,簡單點說,就是以欣然之心做心愛之事。人生最大的追求是自由,最大的享受是快樂,自由、健康并快樂著謂之幸福。我們追求幸福首先就是要追求快樂。《論語》載,孔子曾與四個弟子一起談志向。一個說想當國家的“國防部長”,另一個說想當國家的“財政部長”,還有一個說想當“外交部長”。孔子問曾點,曾點說:“暮春者,春服既成,冠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孔子喟然感嘆:“吾與點也!”意思是在暮春的早晨,與五六個青年、六七個少年,一起到河中游泳沐浴,到岸邊招風乘涼,直到夕陽西下,一路唱著歌兒回家。孔子對這一志向頗為欣賞,說:我與你一起去。這一典故說明了,從從容容做事、心安理得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種快樂。
  我們經常被一些煩心的事所困擾,有時焦躁不安,有時郁郁寡歡,其實是忽略了身邊的尋常之樂。孔子肯定得意弟子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這是一種清貧之樂;山里人大碗喝酒、大塊吃肉,是一種豪放之樂;一家人一起講故事、說笑話,是天倫之樂;看日出日落、賞花鳥魚蟲,那是悠閑之樂;觀街景、逛商場,那是感觀之樂……只要你用平常之心去感受、去領悟,世間萬事萬物無不充滿樂趣。朱熹在評曾點之樂時寫道:“樂己所居之位,樂己日用之常,胸次悠然,直與田地萬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隱然自見于言外。”此語已道出尋求快樂之精要。
  做尋常人,干尋常事,享尋常樂,雖無驚天之舉、鴻鵠之志,倒亦活得安然、悠閑,豈不美哉!(李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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