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河湖長制相關單位:
根據省、市、縣有關在小微水體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文件精神要求,經過摸底調查、現場復核,經縣政府領導批準,現將竹山縣小微水體名錄(見附件)予以公布,同時抄送各相關部門,請結合職責,共同做好小微水體治理管護工作。
各鄉鎮轄區內小微水體“一長兩員”因需要進行調整的,應及時更新并采取適當形式予以公示。同時,將調整人員信息報縣河湖長制辦公室。
特此通知。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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