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第19號令
根據市防控指揮部通告要求,為做好返竹返堰返漢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目前在省外的竹山人員返竹、省外的十堰人員返堰、省內在竹山人員返漢,此三類人員可以放行。
二、竹山與省內各地、市、州(不含武漢)之間、竹山與十堰各縣(市、區)之間人員暫時不得流動,待上級通知后再行通告。
三、各鄉鎮轄區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封控點通道設置綜合服務站點,做好人員服務、體溫檢測、信息錄入、跟蹤服務、衛生防疫等工作。
四、返竹人員須填寫申請表后(表樣附后),經目的地所屬單位或村(社區)、鄉鎮審批后,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返回。返回時需攜帶身份證、申請表等證明文件。
五、返漢人員須提前了解武漢當地相關政策,并按武漢當地規定提出申請。返漢時,需攜帶身份證、武漢當地審核意見等證明文件。
服務咨詢電話:
白天:0719—4227276
夜間:110
竹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附件:
返竹人員申請表
| 申請單位或社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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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竹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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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回目的地(需要明確到社區、村一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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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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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進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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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車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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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竹人員承諾遵守防疫規定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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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單位或社區(村)意見 |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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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意見 |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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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意見 |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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