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和
人員流動的通告
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現就安全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和人員流動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分類分時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產
(一)全縣企業分類分時有條件復工復產,實行限制清單管理,不在限制清單內的市場主體可以有序復工復產或繼續生產。具體企業實行靈活動態管理。
(二)限制清單內的市場主體主要包括:人員聚集度高、場所相對密閉的影劇院、棋牌室、游藝廳、書店、網吧、舞廳、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訓機構、托兒養老中心、封閉式農貿市場、堂食類餐飲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復工復產。
(三)企業復工復產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做到防控機制、員工排查、設施物資、環境消殺、安全生產“五個到位”??h內企業復工復產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定點商超在開門營業的同時,鼓勵開展無接觸配送服務。
二、推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
(一)繼續實施嚴格的離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滯留在竹外地人員服務保障工作。除保留高速路口和省界、市界、縣界交通卡口外,其他交通卡口全部撤銷。
(二)縣內持健康碼“綠碼”人員,自駕車在普通公路通行。省內市外(高風險地區除外)持健康碼“綠碼”人員,通過“十堰e出行”申請批準后通行。
(三)省外返竹(或來竹)人員,持出發地鄉鎮以上健康證明和目的地接收證明,通過“十堰e出行”申請批準后通行。
(四)外出務工人員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點對點、一站式”的辦法,集中精準輸送安全返崗。
(五)所有流動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主動出示個人“綠碼”或健康證明,到達目的地后,主動向村(社區)報備,自覺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
三、繼續嚴格小區管控
(一)城區小區實行出入登記、體溫監測、健康碼“綠碼”查驗通行;居民可以在小區內活動,但必須戴口罩、不聚集、不串門;居戶每天可安排1名家庭成員出入小區采購生活必需品,不允許到公園、河堤等公共場所聚集。
(二)對監管場所、福利院、精神衛生中心等特殊場所,繼續實行最嚴格的封閉管理,每天落實體溫監測等防控措施。
(三)繼續落實全民體溫監測、發熱門診管理、重點人員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繼續延遲學校開學
縣內各中小學、職業技術學校、幼兒園、留守兒童托管中心等繼續延期開學。具體開學時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后確定。
五、嚴格落實各方責任
全縣要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總要求,持續用力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精準有序扎實推動復工復產,做好群眾生活和企業復工復產的各項服務保障,確保社會大局平穩有序。復工復產企業要認真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嚴防疫情發生,維護員工身體健康,確保生產經營安全有序。
希望廣大群眾繼續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眾志成城,合力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力爭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軌道。
竹山縣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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