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殘疾人聯合會
關于依法開展2020年度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年審工作的公告
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國務院令第488號)、《湖北省殘疾人就業規定》(湖北省人民政府第334號令)和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殘疾人聯合會、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關于印發《湖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鄂財法發【2017】11號)的通知,縣殘聯依法對2020年度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進行年度審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年審時間: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
二、年審對象:本縣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簡稱用人單位)。
三、審核辦法:用人單位在本公告年審期限內填寫單位《殘疾人就業申報表》表格、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殘疾人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社保繳納憑證等資料報竹山縣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
四、年審地址:竹山縣殘疾人聯合會(竹山縣政務服務中心東頭五樓503),聯系人:張麗 聯系電話0719-4225311; 手機:15971915696
未按要求和時間及未參加年審的用人單位,視同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特此公告
竹山縣殘疾人聯合會
二0二0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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