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管理和保護,規范取用水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十堰市竹山縣潘口水庫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有關意見的函》[鄂環函〔2019〕37號],取消原城西水廠郭家山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我局依法注銷竹山縣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城西水廠)取水單位的取水許可證,現向社會公告。注銷取水許可證信息詳見附件。
2020年4月26日
附表:
竹山縣取水許可證注銷統計表.
| 單位名稱 |
取水許可證號 |
注銷原因 |
| 竹山縣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城西水廠) |
鄂竹水 字〔2008〕第019號 |
根據保護飲用水水源的實際需要,確保飲用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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