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十堰住房公積金政策的“新變化”格外引人注目,關注度持續攀升,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監管,幫助群眾更好、更快地了解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及注意事項,近日,縣融媒體中心記者走進十堰公積金中心竹山辦事處,就部分調整優化后的住房公積金政策以及實施情況進行了采訪。
問:對于住房公積金繳存,如何精準把握上下限?
答:我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標準為十堰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且不超過當年公積金年審最高標準;最低標準為省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我縣最低工資標準(1250元)。
問:近年來,全市多措并舉推動政務服務“提檔升級”,讓企業群眾辦事“少跑路、不跑路、跑網路”,在公積金管理機構推行了“沖還貸”,怎樣理解“沖還貸”?如何操作?
答:“沖還貸”分“月沖”和“年沖”兩種,“月沖”又叫逐月還款法,即每月直接從還貸人公積金賬戶中劃扣用于歸還當月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澳隂_”又叫提前還款法,即劃扣公積金余額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對歸還部分貸款的,之后重新計算月還款額并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
在操作上,借款人夫婦只需與承辦公積金管理機構簽訂“沖還貸”協議即可,平時對公積金賬戶余額多加關注,當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時,及時打錢到還款賬戶。
問:哪些情況下,職工不能再以購房名義提取公積金或申請公積金貸款?
答:對有兩次(不含)以上購房提取或有兩次(不含)以上使用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家庭擁有三套(含)以上住房的,不予受理公積金購房提取和貸款業務。同時,對于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以及交易已經結束的,不予受理貸款申請。
問:十政辦函〔2019〕80號文件釋放出哪些重大利好?
答:文件可歸納為三個方面:一是突出建制擴面重點。即非公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民辦學校及其教職工以及已建制單位的人事代理、勞務派遣、臨時工作人員都須應建盡建,同時鼓勵個體工商戶、進城務工人員、新市民、靈活就業人員自愿建制;二是形成部門聯動機制。即市公積金中心、發改、經信、住建、財政、審計、人社、市場監管、民政、行政審批、稅務、招商、總工會、工商聯、人行等部門齊抓共管,確保應建盡建、應繳盡繳;三是明確責任履行主體。即十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將及時跟進督辦工作落實情況,對進度滯后或工作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并上報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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