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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統籌資金調整公示
發布時間: 2020-09-02 11:10 來源:竹山融媒體中心 編輯:張榮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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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政發202012號

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竹山縣2020年統籌資金支持精準扶貧

調整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經研究,現將《竹山縣2020年統籌資金支持精準扶貧調整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0年8月30日


竹山縣2020年統籌資金支持精準扶貧調整方案

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用好用活貧困縣統籌整合資金政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精神,結合我縣脫貧攻堅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統籌資金歸集

(一)統籌整合口徑。嚴格按照國辦發〔2016〕22號文件所列17項、鄂政辦發〔2015〕63號和鄂財農發〔2015〕127號規定的6大類資金范圍開展統籌,資金用于全縣精準脫貧“五個一批”項目鞏固提升,政策規定外的資金一律不納入統籌。

(二)統籌資金范圍。按照中央、省、市、縣四級可統籌資金目錄,我縣納入2020年統籌范圍的資金如下:

1.中央專項:包括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水利發展資金、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林業改革發展資金、農田建設補助資金、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補助資金、農村環境整治資金、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設項目資金(支持農村公路部分)、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用于“三農”建設部分。

2.省級專項: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水利發展資金、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林業改革資金、農田建設補助資金、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農村環境整治資金、教育扶貧資金、民政醫療救助資金、政策兜底保障資金、就業培訓補助資金。

3.市級專項:市級專項扶貧資金、市級竹房城鎮帶獎補資金。

4.縣級安排:本級預算安排資金、土地增減掛鉤收入、其他資金。

(三)統籌整合總量。全年計劃統籌整合用于精準扶貧資金124926.95萬元。其中:中央專項50937萬元、省級專項22880萬元、市級專項1392萬元、本級安排49717.95萬元。

二、2020年調整后統籌資金主要投向及規模

全年計劃統籌扶貧支出規模為124926.95萬元。主要支出方向包括以下十個方面:

(一)產業扶貧。全年計劃統籌資金28545.1萬元,主要用于:茶葉8066.23萬元(低老茶園改造500萬元、新建茶園管護6019.39萬元、茶葉車間建設900萬元、加工能力提升404萬元、茶種茶苗242.81萬元)、中藥材500萬元、食用菌7293萬元、蔬菜產業116.6萬元、畜牧產業1000萬元、光伏產業8269.27萬元、竹產業2000萬元、扶貧車間(工廠)1300萬元。

(二)易地扶貧搬遷。計劃統籌使用15347萬元,包括易地扶貧搬遷貸款利息5347萬元和同步搬遷10000萬元。

(三)健康扶貧。計劃統籌8283萬元。其中:貧困人口醫療保險補助1459萬元、民政醫療救助2100萬元、貧困戶家庭醫生簽約服務600萬元、對精準扶貧對象醫保提高比例部分給予補助醫療機構2500萬元、貧困人口大病補充保險市級統籌1600萬元、貧困人口異地參保資助24萬元。

(四)教育培訓扶貧。教育培訓扶貧7700.48萬元。按照2019年口徑,貧困家庭學生從學前到大學五級資助4340萬元、雨露計劃2050萬元、創業就業培訓(疫情期間一次性交通補貼和生活補貼)1000萬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補助學生網上教學流量30萬元、服務貧困人口移動短信平臺建設30.48萬元、貧困戶駕駛培訓補助250萬元。

(五)生態扶貧。計劃統籌使用4150.82萬元,包括護林員補助1200萬元、生態公益林1750.16萬元、退耕還林668.66萬元、退牧還草532萬元。

(六)金融扶貧。計劃統籌使用8660萬元,包括貧困戶小額貸款貼息2800萬元、防貧保210萬元、牛羊養殖保險250萬元、貸款保證保險400萬元、金融扶貧風險保證金5000萬元。

(七)政策兜底保障。全年計劃統籌資金6690萬元,包括五保、低保、孤兒三項政策性開支。

(八)鄉村振興帶動扶貧。資金計劃21823萬元,包括40個“5+1”示范村項目4000萬元,5個老區村提升1000萬元、7個貧困村提升490萬元、5個省級美麗鄉村建設與精準扶貧帶動示范2000萬元、農村危房改造13283萬元、9個新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及全縣市場主體帶動獎補550萬元、13個村農村環境綜合整治500萬元。

(九)基礎設施改善提升。計劃統籌資金14932萬元,包括農村公路6419萬元、農村飲水920萬元、農田水利2632萬元、高標農田建設4361萬元、廣電網絡600萬元。

(十)脫貧補短板項目。計劃統籌資金8795.55萬元。主要包括茶葉產業186.5萬元、安全飲水1207.7萬元、廣電網絡117萬元、“5+1”貧困村提升4386.65萬元、規模扶貧工廠2060萬元、扶貧作坊獎補205萬元、新增補短板632.7萬元。

三、項目規劃和實施

(一)為統籌規劃全縣產業布局和扶貧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2020年將易遷戶與非易遷戶脫貧項目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實施。

(二)對于保障性扶貧項目,包括易地扶貧搬遷扶貧、金融扶貧、健康扶貧、教育扶貧、政策兜底保障等支出項目,由相關行業扶貧部門負責,按政策規劃、督辦、實施,資金全縣統籌安排。

(三)對于開發性扶貧項目,實行分部門牽頭,分鄉鎮實施。包括產業扶貧、生態扶貧、鄉村振興帶動扶貧、基礎設施改善提升等。所有項目以貧困戶脫貧補短板為前提,堅持“村級決策、鄉鎮審批、部門監管、縣級審核”的原則,由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結合扶貧項目庫,對扶貧項目進行統籌規劃,扶貧領導小組審定后,由項目牽頭單位督辦實施。

四、項目驗收

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方案規劃的項目內容推進項目實施,不得擅自調整項目,完工后及時開展自驗和整改完善。各牽頭單位在縣扶貧攻堅領導小組統一安排下搞好項目驗收、核查,提交驗收報告,提出資金撥付建議,報縣政府審批。

五、資金撥付與報賬

(一)部門實施的保障性扶貧項目開支,由部門根據項目進度,提出用款計劃,縣政府審批,縣財政撥款,并在部門報賬核算,完善財務會計手續。

(二)鄉鎮實施的扶貧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根據全縣統籌項目實施進度和驗收結果,分批提出用款計劃,報縣政府審批后,由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到項目單位或項目鄉鎮,在統籌專賬中列支。部門實施的項目在部門報賬,鄉鎮實施的項目在鄉鎮報賬,完善財務會計手續。

(三)對統籌方案中涉及易遷戶后續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配套項目(茶葉、食用菌、生豬、光伏、扶貧車間等),各鄉鎮要將項目及產業實施的受益對象進行明確,是易遷對象受益的,要量化到易遷戶,按易遷資金管理要求,由項目牽頭部門匯總鄉鎮情況,向發改部門(易遷辦)另行申請撥付易遷資金。

(四)鄉鎮和部門分別建立統籌項目臺賬和統籌資金使用臺賬,按每項資金的實際用途記錄臺賬,真實反映統籌資金收支情況。對調整用途的部門專項,年終由財政調整支出科目,資金使用單位負責辦理決算。

六、公開公示

嚴格按照《竹山縣精準脫貧政策性資金統籌及分配使用全面公開實施方案》(竹扶組發〔2018〕13號)要求,對照縣、鄉、村各自主體責任,落實扶貧資金和扶貧項目公開公示。

七、績效目標管理

各項目牽頭部門要對牽頭實施的項目編制績效目標,報縣財政審核后,及時錄入全國扶貧績效監控系統。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扶貧項目設計的績效目標,對扶貧項目實施過程的績效目標開展監控,特別是規劃項目的產出指標、時效指標、效益指標和群眾滿意度指標要落實到項目實施全過程??h財政局要聘請第三方機構,對扶貧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績效評價。

八、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認真做好對接落實,全力對上爭取項目資金,將統籌資金及時落實到位;對牽頭實施的項目,要切實加強項目督辦和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

(二)各鄉鎮要切實落實脫貧攻堅工作責任,強化組織領導和推進落實,保質保量完成年度脫貧項目建設任務;規范項目和資金管理,細化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使用計劃,建立規范完整的工程項目檔案和財務會計核算資料,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縣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全面履行統籌資金的監督責任,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法行為??h扶貧攻堅辦要認真組織和抓好項目實施、督辦檢查和驗收兌現,確保項目管理規范,減貧成效明顯。

(四)縣政府將定期對統籌項目實施情況及統籌資金撥付情況進行督查,并對照扶貧考核辦法,嚴格考核兌現,確保統籌方案落實到位,年度計劃如期完成。

附件:1.竹山縣2020年統籌整合資金支持精準脫貧(調

整)收入計劃總表.xlsx

  2.竹山縣2020年統籌整合資金支持精準脫貧項目

(調整)支出計劃匯總表.xlsx

  3.竹山縣2020年統籌整合資金支持精準脫貧項目

(調整)明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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