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竹山縣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公告
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竹政辦函(2020)11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縣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保對象
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均是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覆蓋范圍,不受戶籍限制。
二、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集中繳納2021年度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外出務工及其他特殊人員可延長至2021年2月28日。
三、繳費標準
2021年全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280元。
四、參保繳費方式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統一由稅務部門征收,委托村委會(社區)代收代繳。村委會(社區)代收取個人城鄉居民醫保費,通過湖北省電子稅務局(wsswj.hb-n-tax.gov.cn)或其委托的竹山縣農村商業銀行進行歸集繳費、參保個人也可以通過湖北稅務手機App客戶端或通過自助辦稅機繳費。
國家稅務總局竹山縣稅務局 竹山縣醫療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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