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稱 |
竹山縣商貿實業有限公司從事住宿經營未按要求對顧客用品用具進行消毒案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竹衛公罰〔2020〕18號 |
| 被處罰單位名稱(個人姓名) |
竹山縣商貿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余松 ) |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縣城關鎮人民路81號 |
| 社會信用代碼 |
914203237068391826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余松 |
| 違法事實 |
提供給顧客可反復使用的口杯、茶杯、拖鞋,未按照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消毒。 |
| 處罰依據 |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五)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之規定,現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 |
| 行政處罰內容 |
1、警告; 2、罰款。 |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8-28 |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竹山縣衛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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