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湖北省河道管理實施辦法》、《湖北省水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我縣開展了第六批灌區、水庫、電站劃界工作,對霍河一級電站、邱家榜電站、百里河電站、梁家河電站等24座電站和店坪灌區以及深河水庫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進行了劃界,現予公示。
一、劃界對象
(一)灌區:店坪灌區;
(二)小(一)型水庫:深河水庫;
(三)中小型電站24座:霍河一級電站、霍河二級電站、霍河三級電站、邱家榜電站、深河電站、響水洞電站、滴水洞電站、百里河電站、百里河一級電站、平安電站、西嶺電站、秦家坪電站、小黃家灣電站、店坪電站、三村河二級電站、三村河三級電站、三村河四級電站、三村河五級電站、清漆溝電站、屏峰溝電站、梁家河一級電站、梁家河二級電站、小河電站、金蓮洞電站。
二、劃界標準
1.灌區管理和保護范圍劃定標準。
管理范圍:渠道及其禁腳線(填方自外堤腳線、挖方自開口線算起),1-3級渠道為堤腳或開口線外10m,4級-1m3/s以上渠道為堤腳或開口線外5m。
保護范圍:從管理范圍外邊界計起,1-3級渠道外延20m,4級-1m3/s以上渠道外延10m。
渠系建筑物分別參照相應類別建筑物的劃界標準確定管理和保護范圍,當渠系建筑物與渠道的管理和保護范圍不一致時,原則上按較大范圍劃界。
2.水庫工程管理范圍包括工程管理區和運行區管理范圍,保護范圍包括工程保護范圍和水庫保護范圍。
工程管理區主要包括大壩、溢洪道、輸水管道等構筑物周圍的管理范圍和水庫設計洪水位以內的庫區;運行區應包括辦公室、會議室、檔案室、倉庫、調度室、值班室、車庫、食堂、宿舍及其他附屬設施等建構筑物的周邊范圍。
(1)壩區
管理范圍:大型水庫為上、下游150-200m,兩側100-250m;小型水庫為7倍壩高。
保護范圍:工程保護范圍在工程管理范圍邊界線外延。大型水庫上、下游300-500m,兩側200-300m;小型水庫上、下游壩腳外100m,兩側200m。
(2)溢洪道
管理范圍:由工程輪廓線或開挖邊線向外50m,消力池以下100m。
保護范圍:管理范圍以外50m。
(3)庫區
管理范圍:設計洪水位以內的庫區和島嶼。
保護范圍:壩址以上、庫區兩岸(包括干、支流)設計洪水位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嶺脊線之間的陸地。
(4)其他建筑物
其他建筑物參照水閘管理范圍標準執行。
3.水電站工程的蓄水(水庫)、引水(引水渠、管道、隧洞等)及泄水(溢洪道、閘)等建筑物分別參照水庫、渠道、水閘等相關工程劃界標準,不在另行制定劃界標準。
管理范圍:水電站管理范圍包括引水、蓄水、泄水、電站廠房、開關站、管理房等建(構)筑物覆蓋范圍,還包括為保證管理、維修加固的需要在建(構)筑物覆蓋范圍外劃出的一定管理范圍,參照水庫、渠道、水閘等相關工程劃界標準結合電站實際使用權證確定。
保護范圍:從建筑物外沿計起,根據工程級別不同劃定外延寬度,大型外延500m、中型外延100-300m、小型外延30-100m。
三、劃界成果
勘察設計單位經現場勘測,按照劃界標準,參考設計洪水位,結合水庫實際庫區狀況以及電站使用權證等綜合因素,劃定了竹山縣店坪灌區、深河水庫以及霍河一級電站、邱家榜電站、百里河電站、梁家河電站等24座中小型電站管理范圍線。灌區管理范圍,勘察設計單位經現場勘測,按照劃界標準,結合渠道實際岸線狀況等綜合因素并布設了管理范圍線界樁、劃界公告牌。十堰市竹山縣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劃界成果同步在竹山縣水利和湖泊局網站公示。有關節點坐標請到竹山縣水利和湖泊局實名查閱。
四、公示意見反饋時間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竹山縣水利和湖泊局提出寶貴意見。
書面意見請郵寄至:竹山縣城關鎮人民路37號竹山縣水利和湖泊局,電子郵件請發送至:877989545@qq.com
聯系人:賀先生
聯系電話:0719-4225254
竹山縣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