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鄂人社發〔2020〕23號規定: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經本人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可以參照失業保險金申領流程發放6個月失業補助金。
二、申領對象:
1、當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未重新就業的失業人員(當前未退休且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2、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即最后一條失業保險參保記錄在竹山縣、當前未退休、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同時當前處于失業狀態)。
三、申領資料及申報受理截止時間:
1、申領資料:身份證、郵政銀行卡(復印件);
2、受理截止時間:2020年12月15日。
四、待遇標準:
對參保繳費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確定(900元/月);對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確定(562.5元/月);享受期限為6個月。
五、特別提示: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申領失業補助金:
1、已退休或已就業的;
2、從未參加過失業保險的;
3、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4、正在享受(或今年已經申報)靈活就業社保補貼(也稱“4050政策”)的;
5、正在享受(或已經申報)創業擔保貸款的;
6、正在享受公益性崗位性補貼;
7、在外地申領失業金或失業補助金的。
六、咨詢電話:15727085008。
七、辦理地址:竹山縣政務服務中心西區3樓4號窗口。
竹山縣勞動就業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