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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餐飲消費安全提示
發布時間: 2021-01-15 16:53 來源:竹山縣融媒體中心 編輯:陳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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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餐飲消費安全提示

 

近期,國內部分地區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且呈進一步發展趨勢,防控形勢嚴峻。春節臨近,人員流動性大,疫情傳播風險加大。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餐飲服務環節擴散和蔓延,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健康安全祥和的春節,竹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餐飲服務提供者、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餐飲消費者在提供餐飲服務和進行餐飲消費時務必強化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識,落實各項措施,維護自身健康安全。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

落實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認真執行《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遵守禁止野生動物交易、“長江堵河禁捕,打非斷鏈”規定,不采購、不使用來歷不明、無相關標簽、無“鄂冷鏈”追溯碼或掃碼信息與包裝信息不一致的進口冷鏈食品。規范食品原料采購至供餐全過程食品安全管理,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嚴格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禁止發燒、咳嗽等有礙食品安全的人員上崗。保持加工制作、用餐等場所清潔、衛生和空氣流通,加強對食品處理區、就餐區域、人員通道、食品貨梯等場所的清潔消毒,餐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須經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拉大餐桌椅間距,控制就餐人員安全距離,對進店消費人員進行體溫測量、掃健康出行碼,勸阻發燒、咳嗽等疑似感染癥狀的人員進店消費,提醒消費者除用餐時間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認真開展自查,及時消除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隱患。主動提供并提醒消費者使用公筷公勺,提倡文明用餐、防止餐飲浪費。

二、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

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和承辦者應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提倡白事簡辦、紅事緩辦,聚會不辦的要求,如確需舉辦的,舉辦者應自覺履行備案義務,及時、如實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集體聚餐基本情況,主動接受食品安全指導意見;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提醒所有人員如有發燒、咳嗽等癥狀主動不參加聚餐,聚餐時注意個人衛生,保持安全距離,用餐時間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合理設置桌椅間距,單桌用餐人數控制在10以下,控制安全距離。承辦者應保證自身及幫廚人員健康,做好個人防護;規范食品原料采購至供餐全過程食品安全管理,保持加工制作、用餐等場所清潔、衛生和空氣流通,加強對食品處理區、就餐區域等場所的清潔消毒,重復使用的餐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須經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舉辦者和承辦者應共同執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不采購、不使用來歷不明、無相關標簽、無“鄂冷鏈”追溯碼或掃碼信息與包裝信息不一致的進口冷鏈食品;主動提供并嚴格實行公筷公勺,制止餐飲浪費。

三、餐飲消費者 

消費者要提高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識,做好自身防護,避免人員聚集。外出就餐時,盡量選擇持有《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有效證照、場所衛生狀況良好、量化分級等級較高的餐飲單位。不購買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長江及堵河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等食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就餐前注意檢查食物感官性狀是否異常、是否新鮮、是否燒熟煮透,就餐后注意索取發票等憑證。要自覺佩戴口罩,與他人保持1米線距離,盡量少聚餐或不聚餐,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如聚餐后出現發熱、乏力、干咳等癥狀,應立即到就近的醫療機構就診,進行核酸檢測。如發現餐飲服務提供者有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食源性疾病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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