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廣大經營者:
根據《湖北省農村客運補貼資金和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鄂交發〔2022〕82號)相關規定,經對企業申報新能源公交客運車輛情況的核實,現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冊合法經營的新能源車輛牌號、年運營時間、年行駛里程,予以公示,接受廣大經營業戶的監督。
一、公示時間: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
二、公示媒體:今日竹山網
三、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者,請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到竹山縣交通運輸服務中心進行陳述、申辯
聯系人:李駿馬 張 穎 聯系電話:42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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