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則
公正、公平、公開;相對就近,計劃控制,免試入學。
二、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學學籍的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初中七年級招生對象為小學應屆畢業生。
第一類:新生為竹山縣本鄉鎮(以下簡稱本鄉鎮)戶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監護人)具有在學校招生片區范圍內的有效房產,且正常居住。
入學登記需提供材料:戶口本、產權證(房產證)原件。因故不能提供產權證(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付款發票及網簽備案登記證明等能夠證明房屋權屬的有效材料。
第二類:新生為非本鄉鎮戶籍(含縣外、市外、省外戶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監護人)具有在學校招生片區范圍內的有效房產,且正常居住。
入學登記需提供材料:戶口本、產權證(房產證)原件。因故不能提供產權證(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付款發票及網簽備案登記證明等能夠證明房屋權屬的有效材料。因個人原因未辦理產權證(房產證)的,不能作為學生入學的有效房產。
第三類:新生為本鄉鎮戶籍,父母(法定監護人)在本鄉鎮無有效房產,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在學校片區范圍內的有效房產,且三代共同居住。
入學登記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監護人)無房產證明,戶口本、祖父母(外祖父母)產權證(房產證)原件。因故不能提供產權證(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付款發票及網簽備案登記證明等能夠證明房屋權屬的有效材料。
第四類:新生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法定監護人)在本鄉鎮務工、無有效房產(本鄉鎮),但在學校片區范圍內有固定居所,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個體工商戶可提供營業執照)并繳納社保。
入學登記需提供材料:戶口本、父母(法定監護人)無房產證明、固定居所證明材料或租房合同、勞務合同(營業執照)等材料。
第五類:其他情形。
入學登記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監護人)按照學校要求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三、招生辦法
2025年秋季義務教育起始年級招生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城關鎮轄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按照以上五類先后順序依次進行招生,優先招錄第一、二、三類學生;然后根據片區內學校學位情況,依次招錄學校劃片范圍內第四、五類學生。第四、五類申請學位數量學校無法滿足時,由縣教育局統籌調劑入學。其他鄉鎮轄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根據學位情況,簡化報名手續,按照義務教育就近入學的原則應招盡招。
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按照《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相關政策,2025年秋季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嚴禁出現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等違規招生行為。
四、報名方式
(一)電腦端申報流程。
1.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登錄后點擊“返回首頁”。
2.進入“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選擇“教育入學一件事”→“在線辦理”→定位至十堰市竹山縣。
3.閱讀“填報須知”,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以上內容”,選擇“進入填報”,按系統提示填報信息并提交佐證材料。
(二)手機端申報流程。
1.下載“鄂匯辦”應用程序并完成實名注冊認證;
2.開啟定位服務后,登錄“鄂匯辦”,進入“服務專區”→“高效辦成一件事”→“個人一件事”→“教育入學一件事”;
3.按智能指引填報信息并提交佐證材料。
補充說明:網上報名有困難的學生家長,可以到劃片學校招生服務處由教師協助家長線上報名。
(三)報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單。


(四)時間安排。
1.線上報名時間:8月11日—8月15日;
2.線下報名及資料審核時間:8月11日—8月15日;
3.縣教育局統籌調劑時間:8月18日—8月20日。
為便于家長熟悉招生平臺填報流程,可在8月4日0時—8月8日24時登錄平臺網址進行模擬填報,相關數據不作為秋季招生依據。
五、其他說明
1.政策性優待對象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政府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等)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復核后,按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2.城關鎮轄區(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家長登錄“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平臺進行信息填報時,需上傳戶籍、房產等證明材料。其他鄉鎮可根據學校實際簡化報名手續,減少印證材料。
3.少數因特殊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新生,在2025年8月31日-9月1日可到對應片區學校現場報名。
4.新生戶籍遷入及房產有效證件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
5.已年滿6周歲(即在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的適齡兒童,應辦理入學手續;確需延緩入學的,可填寫《延緩入學申請表》(詳見附件2)到戶籍所在鄉鎮中心學校、縣教育局辦理延緩入學手續。
6.新生父母(法定監護人)對所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列入招生平臺黑名單,待招生結束后,由縣教育局統籌調劑安排該生入學,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該生父母(法定監護人)自行承擔。
7.小產權房需提供由村委會或社區審核簽字蓋章的《固定居所情況證明》;單位集體房需提供由單位和村委會或社區審核簽字蓋章的《固定居所情況證明》(詳見附件3)。
8.招生平臺有“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兩個入口,已通過招生平臺在公辦學校入口填報信息的,無法在民辦學校報名錄入信息和辦理錄??;已在民辦學校錄入信息并錄取后,無法再次登錄招生平臺填報信息。
9.跨區劃片學生家長到對應學校所在地按相關政策入學,不得多區同時報名。
10.如上級對招生工作有新的政策要求,將另行調整。
竹山縣教育局招生監督電話:0719-4220084
竹山縣教育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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