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完善“五育并舉”育人體系,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建設一支高素質教研員隊伍,經研究,面向全縣義務教育學校選聘5名在編教師到縣教學研究室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德才兼備原則;專業素養和綜合協調能力相結合原則。
二、公開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體質條件和心理素質;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崗位條件
具體崗位條件見《竹山縣教育局公開選聘教研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聘
1.個人近3年內(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受黨紀政務處分、組織處理(限誡勉、調整職務、停職檢查、降職、責令辭職、免職、撤職),有信訪、問題線索在查未得出明確結論和立案審查、調查期間的;
2.個人近3年內(2022年8月至2025年8月)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情形的、師德師風考核有“不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2024至2025學年度,一學期內連續請病假、事假(法定假除外)一個月或累計達兩個月及以上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5年8月20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竹山縣教育局13樓會議室(2),電話:0719-4220153。
(三)報名要求
1.參加公開選聘的教師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填寫《竹山縣教育局公開選聘教研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登記表由現任教鄉鎮中心學?;蚩h直學校審核,并帶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在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出具的《師德師風審核證明》(附件3)、完全小學及以上學校教研組長或中層管理干部聘任(任職)文件參加資格審查。
3.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單位出具證明并簽字蓋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本人選聘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5年內不得參加縣內的教師選聘,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紀委監委、縣教育局依據選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四、公開選聘方式及辦法
(一)選聘方式
公開選聘教研員在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紀委監委指導監督下實施。教研員001和002崗位采取筆試和教學實績考核相結合方式選聘;教研員003和004崗位采取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方式選聘。根據選聘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如有自動放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劃定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5分,低于65分的不予選聘。
(二)選聘辦法
公開選聘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計算方法為:教研員001和002崗位計算辦法為筆試成績×60%+教學實績考核分×40%;教研員003和004崗位計算辦法為筆試成績×60%+結構化面試成績×40%。教學實績考核分計算辦法見《竹山縣公開選聘教研員教學實績考核細則》(附件4)。若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者,以第一學歷高者優先。在今日竹山網公布選聘成績。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對擬聘用教研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設立舉報電話(縣教育局:0719-4220153,縣人社局:0719-4220171),接受社會監督。
(二)聘用
公示無異議者,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評價。經考核合格后,依據單位空編情況按程序辦理編制及人事轉移手續;試用期內凡因不能勝任工作或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或不良影響的,一律退回原學校。選聘人員為農村義務教育新機制的,擬聘用前須本人承諾放棄新機制崗位方可辦理編制及人事轉移手續。選聘人員編制人事關系調整到位后,參加現工作單位的崗位競聘。
六、本公告由竹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4 2025年竹山縣公開選聘教研員教學實績考核細則.docx
竹山縣人社局 竹山縣委編辦 竹山縣教育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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