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竹山亨運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近期提出道路運輸業務許可新增(變更)申請,經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的條件和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將審定結果公示如下。(詳見附件)
申請人如有異議,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竹山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竹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竹山縣交通運輸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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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道路運輸業務申請受理公示(第2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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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申請項目 |
申請企業名稱 |
申請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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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增旅游客運公司 |
湖北省十堰竹山亨運旅游有限公司 |
省內旅游包車客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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