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現面向社會集中征集“整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有關線索,現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征集內容
(一)嚴查導游違法違規執業行為
1.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或取得導游證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務開展導游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
2.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增減旅游項目,中止導游服務活動,惡意甩團、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約定或行業服務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3.通過虛假宣傳,強迫、欺騙或誘導游客消費,收受回扣或商業賄賂的違法違規行為;
4.通過明示或暗示方式向游客兜售物品、索要小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5.未按照約定隨意變更旅游團隊人員、行程安排,壓縮景區游覽時間,增加購物次數、自費項目的違法違規行為;
6.偽造、轉借或冒用導游證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嚴查旅行社強制消費違法違規行為
7.旅行社以“零團費”“超低價”“政府補貼”等為噱頭,誘騙游客參團;未經游客明確同意,指定購物場所購物或另行安排必須參加的付費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8.以各種手段進行道德綁架,壓縮景點游覽時間,將游客滯留購物場所或付費項目場所,強迫、欺詐、誘導游客購物或參加付費項目的違法違規行為;
9.以免費旅游、購物(會員)送旅游、旅游贈禮品等名義,或者以康養活動、避暑游、旅居活動等形式招徠、組織、接待“不合理低價游”團隊的違法違規行為;
10.未簽訂包價旅游合同(書面或電子合同),簽訂不規范旅游合同、虛假合同或陰陽合同的行為;旅游合同中未明示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另行付費項目及價格等關鍵信息的行為;未經游客明確同意,擅自轉團拼團、變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務標準,安排非法營業或未向公眾開放的購物場所的行為;強制服務升級,捆綁銷售景區聯票、套票和景區環保擺渡車票等違法違規行為;
11.未向提供地接服務的旅行社支付地接和服務費用,不向導游支付或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違規收取導游押金、管理費或其他費用,要求導游和領隊接待未支付費用、支付的費用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游團隊,或者要求導游和領隊承擔接待旅游團隊的相關費用等侵害導游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12.旅行社其他違規經營行為,如轉借、偽造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超越業務許可范圍經營旅行社業務,層層轉包旅行社經營業務,委派無證人員提供導游服務,向不合格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等。
(三)嚴查在線旅游平臺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13.企業或個人通過互聯網平臺發布明顯低于旅游成本價格的旅游產品廣告和信息,銷售“不合理低價游”產品,或以“政府補貼”、“尾單甩賣”等虛假營銷噱頭進行價格欺詐,誘騙游客通過安排購物或自費項目獲取回扣的違法違規行為;
14.企業或個人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或超越業務許可范圍,通過社交平臺、直播平臺、自媒體賬號等線上渠道非法招徠、組織旅游活動,或為無資質經營者提供交易撮合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15.企業或個人誘導、欺騙游客在平臺外進行交易(如添加私人微信、要求向個人賬戶轉賬定金或團款),以規避平臺監管,增加游客維權風險的違法違規行為;
16.在線旅游平臺在銷售旅游產品時,利用技術手段進行不合理的搭售,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征集方式
(一)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舉報方式:
1.舉報電話:0719-4231377
2.舉報郵箱:67623893@qq.com
(二)文旅行業監管干部違紀違規問題舉報方式:
1.舉報電話:0719-4225391
2.舉報郵箱:67623893@qq.com
投訴舉報需要如實提供具體線索或證據材料,縣文化和旅游局將對投訴舉報內容進行核實并回復處理。投訴舉報電話及郵箱受理時間為工作日上班時間。
四、溫馨提示
請廣大游客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正規旅行社,主動簽訂規范旅游合同,索要正規票據,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謹防上當受騙。旅游過程中如遇糾紛,請保持冷靜,通過合法途徑理性維權,及時留存合同、支付憑證、音視頻等證據,第一時間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出行期間請注重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前往未開發、無安全保障區域游玩。
歡迎社會各界共同監督,合力整治旅游行業亂象,全力守護竹山旅游品牌形象,促進全縣旅游市場健康、規范、有序發展。
竹山縣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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