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15元 繳費年限越長增加的越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劉莉 通訊員宋欣然)昨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消息,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我省從2012年1月1日起,再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本次調整養老金的對象為:2011年12月31日前,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繼續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普調標準為: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在此基礎上,再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在普調的基礎上,對高職、高齡等部分群體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據介紹,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高于全國平均。這是自2005年以來,在國家的統一部署下,我省第八次上調基本養老金,將涉及32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目前,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正按照有關要求,加緊落實,確保4月底前普調部分基本到位。
具體辦法為:
一、普調:對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二、按繳費年限:在普調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增加3元。
三、對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再按以下標準分別增加基本養老金:
1、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5、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9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4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對同時符合本條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四、對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五、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六、對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八、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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