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我縣執行國家糧食直補政策的第三個年頭,今年的糧食直補政策有何變化?我縣怎樣貫徹執行今年的糧食直補政策?記者為此采訪了縣財政局局長華新宇同志。
記者(以下簡稱記):2006年的糧食直補政策有哪些變化?
華新宇(以下簡稱華):為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今年糧食直補繼續堅持“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保持糧食直補政策的基本穩定,與以前年度相比較有三個變化:一是今年糧食直補面積要依據去年各鄉鎮上報并經縣政府核準的小麥、稻谷、玉米三大品種的實際種植面積計算補貼資金,而不是以當年的實際種植面積計算補貼資金;二是補貼標準提高了。以前兩年,我縣糧食直補資金畝平只有1.55元,今年畝平增長到6元,資金總量由74萬元,增加到289萬元。三是補貼兌現時間提前了。以前年度都是在5月份以后才開始發放補貼款9月底才結束,而今年省政府要求在4月底前將補貼資金全部兌現到農戶手中。
記:資金由哪個部門發放?如何確保操作到位?
華:糧食直補資金的發放,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地一律由財政部門負責發放到位。根據上級規定,結合竹山實際,我們制定了一套嚴格的操作規程,必須堅持做到“五個統一”:即:統一補貼范圍。在全縣范圍內對所有種植小麥、稻谷、玉米三大品種的農戶(含農業企業)給予補貼;統一補貼時限。全縣統一在2006年4月底前,將糧食直補資金一次性兌付到農戶;統一補貼標準。按照2005年經核實后的農戶實際種植面積,每畝按6元的標準給予補貼。統一計算依據。全縣統一按照農戶三大品種的實際種植面積乘以畝平補貼標準,即為該農戶應得的補貼資金;統一發放程序。全縣按照一種計算依據,一個補貼標準將糧食直補資金計算分解、落實到每一個農戶后張榜公布5—7天,開始向農戶兌現發放現金。
記:今年種植面積大于上年種植面積怎么補發?
華:農戶當年實際種植大于上年面積的,待8月底財政、農業部門核實后,下一年度予以補發。
記:如何用最直接、簡便的方式將資金兌付到種糧農戶手中?
華:為了方便農戶,根據我縣實際情況,采取區別對待的辦法,對離鄉鎮信用社較近的村,通過“財政涉農補助資金活期存折”發放,對離鄉鎮農村信用社較遠的村,由財政所專管員直接到農戶發放現金。
記:財政所在向農戶發放直補資金時,能否代扣有關款項?
華:各鄉鎮財政所無論是用哪種方式發放補貼資金,都必須由農民簽收,不得由鄉鎮部門和村組集中代領轉付,不得抵扣任何款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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