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獲刑并處罰款日前,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田某等五人拐賣婦女一案一審有果??h法院以拐買婦女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1000元、蔡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曾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1000元、孫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2004年12月上旬,家住河南省內鄉縣的田某到我縣后,與家住潘口鄉的曾某商議:為與其相鄰的河南省淅川縣的親戚王保衛買一妻子。曾某找到蔡某請她物色對象。后蔡某將溢水鎮下腰店村王某的妻子沈某誘騙至縣汽車站,沈某與王保衛見面后互不看中。蔡某與田某商議后,以邀約沈某做生意為由將其誘騙至河南內鄉田某家中,在孫某、王某的撮合下,將沈某賣給河南省淅川縣厚坡鎮趙寨村北王營組別紅信為妻,得贓款4600元。 (饒正勇 李麗)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