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各用人單位,青少年學生及家長:
你們好!
春節臨近,各用人單位用工流動性逐漸增加、臨時用工需求不斷上升,為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嚴守勞動用工底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嚴禁使用童工、規范用工管理相關事宜專項公告如下:
1.用人單位禁止使用童工。各用人單位要嚴格核查用工人員身份信息,嚴禁招錄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將面臨嚴厲處罰,包括高額罰款、責令限期整改、吊銷營業執照等;情節嚴重,造成童工身心健康損害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依法規范用工,拒絕使用童工,維護良好的形象和社會聲譽。
2.用人單位慎用未成年工。招用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未成年工的,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招用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希望用人單位為未成年務工人員提供安全、健康、合法的工作環境,保障未成年務工人員勞動權益。
3.避免非法招工用工。求職人員在尋找工作時,要仔細甄別招聘信息,主動出示身份證件,明確告知用人單位自己的真實年齡,切勿隱瞞虛報;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必須核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件,或通過其他方式確定員工實際年齡;對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錄用。
4.社會各界共同監督。任何單位或個人在竹山縣域范圍內發現違規使用童工的行為,均可撥打竹山縣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0719-4230112進行舉報。我縣對查實的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衷心祝愿各用人單位生意興隆,穩步發展,全體勞動者新春愉快、闔家幸福!讓我們共同堅守法律底線,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共度平安祥和的春節。
相關新聞